在那个山涧,应高敏的要求,停了车。她奔向瀑布,在一块圆润的大石头边蹲下身,掬一掬那些泉水。它们那么清澈,其目的似乎就是让人掬一把。
“尝一尝吧?”王奎冲她喊。
“你来。”高敏说。
“我来就我来,不过说清楚了。我喝了你也喝?”张亮在一旁说:“没事的,我们小时候就喝这些水。”李芫则说:“算了,看起来干净,未必真干净。”她还回头看了眼群山,这仅是一个暗示。大山霭霭,树木葱郁,谁又能弄清这水流经何处携带什么呢?死去的动物、伐竹人留下的粪便、未知的病菌,以及鬼魂的幽怨。
罗婷燕当然也来到了大石头上。她可能见大家实在聒噪,而且无聊,所以她干脆找了一个能坐的地方,脱掉鞋袜,把脚放进了泉水里。在放脚163的时候,她用脚尖试探了几次水温,大概是凉的缘故。但这和太烫是一致的,最终我们都会把脚放进去,并由嘴里发出一种痛苦或惬意的呻吟。
很明显,大家争执于水能不能喝的问题真是多余而矫情。这么清澈的溪流,洗脚看来不仅让其他四个人纷纷效仿,也大概会成为人类共识。
五个人一溜坐在石头上洗脚,鞋袜像彩色的粪便那样堆积在相应的人的身后。泉水流过脚背,甚至在十个脚趾间穿梭,让他们感到一种愉快的痒。他们也不能免俗地互相打量彼此的脚。经过一番评比,李芫的脚最小,但肉乎乎的,并不算好看。王奎的脚因为瘦长,骨节和血管清晰,更接近于脚的“经典形象”,被一致认为是最“标致的脚”。不过,他们后来还是被罗婷燕的脚所吸引。她的脚不仅每个脚趾能自如活动,而且脚趾分距比一般人的大,看着十分有趣,极其适合在雪地上留下脚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