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动物之间最明显的区别之一就是对于受人尊重的渴望。当我还是密苏里州的乡下小子时,我父亲在饲养良种杜罗·杰赛猪和正宗的白脸牛。我们的猪和牛常常在中西部的集市及家畜展销会上展示,获得过几十个头等奖。
父亲用别针把蓝缎带奖章别在一条白布上,每当朋友或客人来我家时,他就取出这条长布带,他拿一端,我持另一端,向客人展示这些奖章。其实,猪和牛不会去在乎它们得到了什么奖章,但是我的父亲却很在乎,因为奖章给他带来了一种“重要感”。
假如我们的祖先对于这种重要感并没有强烈的欲求的话,那么人类文明也就无法产生。而没有文明,我们就会和动物没有什么区别。
就是对这种感觉的渴望,使得一个没受过教育、一贫如洗的杂货店店员,研读一些他在一个堆满杂物的木桶中所找到的并以50美分买来的法学书籍。你可能听说过这位杂货店店员,他的名字是林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