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对于自由使用军队的活动就不能制定细则,也不能制定固定的守则,因为细则是无法自由运用的。方法是执行任务的一般法则,它能够在实际运用中将原则和规则的精神注入进去。只要它保持自己的面目,不成为一套绝对而死板的行动规则,而是一种代替个人决断的捷径,是一般法则中最好的方法,就足以将它列入作战理论中。
在作战中按方法办事,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我们可以想一想,在战争中有多少行动是按照完全的假设和在情况完全没有弄清楚的条件下决定的呢?搞清这一点,上述观点就不难理解了。由于敌人会千方百计地阻挠我们去了解那些对我们的战略部署有影响的情况,同时时间也不允许我们有条件充分地了解这些情况,就算我们掌握了这些情况,也会因为范围太广,过于复杂,而无法依据它们来调整所有的军事部署,因此我们经常只能根据某些可能的情况进行部署。我们还明白,在所有事件中需要同时考虑的情况是无穷尽的,我们除了进行大概的估计,根据可能发生的或是一般的情况进行部署之外,就没有其他可行的办法了。最后我们还要讲的是,职位越低,军官的人数就越多,因此无法使他们所有人都具备独立的见解与成熟的判断力。除了从勤务细则和经验中得到的一般见解之外,就不能强求他们再有其他的更高明的见解,因此我们就必须教给他们一些类似细则的方法,作为他们判断时的依据,防止他们超出常规地胡思乱想,因为在需要经验的领域里,胡思乱想是非常危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