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参见王树人:《回归原创之思——“象思维”视野下的中国智慧》,1页,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
[2] 参见王树人:《回归原创之思——“象思维”视野下的中国智慧》,2页,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
[3] 户晓辉:《中国人审美心理的发生学研究》,85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4] 高晨阳:《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研究》,170页,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0。
[5] 审美是人发现、选择、感受、体验、判断、评价美和创造美的实践活动和心理活动,是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尤其是情感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美学研究的基本问题之一。在古希腊、罗马时代,人们一般用“观照”(contemplation)一词论审美。亚里士多德认为审美是对客观现实美的观照,是快感、愉悦与求知的统一。文艺复兴后还用“欣赏”一词来揭示审美的特征。意大利达·芬奇认为对美的欣赏始于感觉,但须通过智力活动。到17和18世纪,欧洲开始运用“审美”一词。英国哈奇生认为只有天生的先于习俗、教育的“内在感官”即心灵才是“审美的感官”,才能获得深刻的美感。康德认为审美是一种情感判断,只涉及形式,不触及利害计较、欲念满足。席勒认为“审美是表现过剩精力的游戏。”黑格尔认为审美是人能动地改变外在事物,并从对象中“复现”自己“观照自己”的思维活动。19世纪后,人们更注重对审美心理学的探讨,意大利克罗齐认为它是“形象的直觉”;奥地利弗洛伊德认为它可以使人无意识地把自己的内在情欲投射到对象上去,用以宣泄被压抑的原始性的本能、欲望。(参见冯契主编:《哲学大辞典》,563页,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