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开去——罪恶滔天的德国军党战犯,后来正就是以此种辩护逻辑为自己们的罪名开脱的。
侵略的无罪是——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屠杀犹太人的无罪是—— “执行本职‘工作’。”
连希特勒的接班人戈林在战后公审的法庭之上,也是自辩滔滔地一再强调—— 我有我的难处,对我当时的难处,公审法官们应该“理解万岁”……
日本大小侵华战犯,被审时的辩护逻辑还是如此,现在,这逻辑仍在某些日本人那儿成立……
联想回来,说咱们中国,从“文革”后至今,同样的逻辑,在某些“文革”中的小人、恶人、政治打手那儿,也仍被喋喋不休地嘟哝着—— 大的政治背景那样,我怎么能不服从?我的罪过,其实一桩也不是我的罪过,全是“文革”本身的罪过……
“文革”中狠心的事、冷酷的事太多了。
“不忍”之人的“不忍”之心体现得太少了……
联想得再近些,说现在—— 大家都知道,现在的人们,是很有一些人肯当杀手的。雇佣金高低幅度较大,从几万十几万二十几万到几百万不等。而且,时兴“转包”。每一转再转,中间人层层剥皮。最终的杀人者,哪怕只获几百元也还是不惜杀人,甚至不惜杀数人,不惜灭人满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