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不同的意见中,人们(特别是在媒体中,这些人很少有时间或意愿去做一些仔细的分类)以为只有“自愿至上”和“生命至上”这两种选择。[11]这是两个敌对阵营愿意使用的自称,因此,在本文中我们也要这样称呼他们。简单概述双方观点如下,支持“自愿至上”者认为,要不要堕胎由孕妇自愿决定,政府无权干涉;而支持“生命至上”者则认为,自怀孕的那一刻起,这个胚胎就是生命,因此我们就有一种道义上的责任去保护它,人工流产就等于谋杀。选用这两个名字——“自愿至上”及“生命至上”,就是想去影响那些还没打定主意的人:很少有人愿意被人视为是反对自由的,或是反对生命的。老实说,自由和生命是我们最珍爱的两件宝物,而在这里它们就有了基本的冲突。
堕胎是谋杀生命?
让我们分别思考一下这两种绝对价值观的立场。一位刚出生的婴儿和刚刚还在腹中的胎儿当然是同一个生命。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在怀孕后期的胎儿对声音有反应——包括音乐,对母亲的声音的反应更大。它会吮吸也会翻动,偶尔,它还能发出像成人一样的脑电波。有些人甚至声称能记起他出生的经历,或者子宫内的环境。也许胎儿在子宫中会有思想。很难相信,在离开母亲体出生的那一瞬间,一个原来是腹中的胎儿,瞬间就转变成了一个有完全生命的婴儿。因此,凭什么我们会认为杀死婴儿就是犯了谋杀罪,而在前一天杀就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