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一条令人痛心的新闻引发网友广泛讨论,在内蒙古乌兰察布,一名57岁女子在斑马线上等红绿灯时被行驶的白色小车撞倒在地,从监控中可以看出该车并未停下,而是继续向前行驶进行二次碾压,导致该女子当场身亡。 此事故发生后,不少网友纷纷表示肇事车辆藐视生命,具有明显故意,应当严惩! 一、交通意外致人身亡要坐牢吗? 交通事故致人身亡不一定要坐牢,还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规则,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如果违反了交通规则,造成一人以上死亡,在事故当中负主要责任的,便构成交通肇事罪。回到本案中,从监控视频可以看出肇事车辆行驶至斑马线上未尽谨慎义务,将等红绿灯的女子撞飞,后又碾压,已经属于交通肇事后有特别恶劣情节,很大可能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区间内量刑。 肇事车辆将人撞飞后并未下车让人医治,而是继续行驶碾压致人身亡,不排除具有杀人的故意!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可能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除三年以上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可见若肇事车辆被认定为故意杀人,其刑期可高达死刑。 二、交通事故怎么理赔? 本案事故发生后,受害女子的家人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家属处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等。 事故发生后,大家第一反应便是找保险公司赔偿。一般由肇事方找保险公司理赔,下面和大家分享发生事故后的正确处理方式: ①打122联系交警、打120救人; ②联系保险公司报案,保护事故现场,如影响交通等原因,无法保留现场,也应该拍照留存证据。 若肇事方拖着不肯找保险公司理赔,构成“怠于请求”的,受害方有权直接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 众目睽睽之下,白色肇事者插翅难逃,必将对其藐视生命的行为付出惨重代价! 【法条索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